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文件编号 | SOP-CS-VIO-006 |
| 版本号 | V1.0 |
| 编制单位 | 客服中心 × 风控安全部 × 法务合规部 |
| 密级 | 内部 |
| 生效日期 | ____年__月__日(三方会签后填齐,不得留空发布) |
| 适用范围 | 国服发行游戏(官服与渠道服)的玩家违规行为处置。 |
修订记录
| 版本 | 日期 | 修订内容 | 会签 |
|---|---|---|---|
| V1.0 | 2026-9-25 | 初版 | 待签 |
一、30 秒速查(一线必读)
看到违规,先回答四个问题:
- 属于哪类? → 查第二节类型总表(A 聊天内容/B 账号交易/C 取名资料/D 作弊安全/E 实名未成年人);
- 证据够不够? → 系统记录优先(聊天日志、操作日志、设备与 IP),玩家举证(截图/录屏)只作辅助;仅凭举报、无证据不得处罚;
- 第几档、谁批? → 查第三节手段字典与权限表;
- 是不是特殊场景? → 涉政涉黄(5.1)/疑似外挂(5.2)/风控批量名单(5.3)/涉未成年人(5.4)/渠道服(5.5)——是则先读第五节再动手。
红线一句话:只留工单不留群聊;只按条款不凭感觉;凡处罚必告知申诉;高档处置必复核。
二、违规类型与档位总表(核心速查表)
档位代号见第三节。「依据条款」须填《用户协议》具体条号(映射见附表,法务出具前暂以【条款映射】占位)。
A|聊天与内容违规
| 编号 | 情形 | 起始档 | 封顶档 | 升级条件 | 特殊动作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1 | 一般辱骂、刷屏、无恶意广告 | 警告或禁言 M1(1h) | M5(7天) | 同类再犯逐档递增(M1~M5) | — |
| A2 | 色情低俗内容 | M3(24h) | B3(封号7天) | 传播淫秽物品线索 | 走 5.1 四件套 |
| A3 | 涉政敏感言论 | M4(72h) | B4(封号30天) | 一律 | 走 5.1 四件套 |
| A4 | 赌博、诈骗、第三方平台引流 | M5(7天) | B5(永久,法务会签) | 首次即高档 | 走 5.1 四件套 |
| A5 | 现实威胁、人肉、泄露他人隐私 | B2(封号3天) | B5 | 首次即封号档 | 上报法务,涉罪线索移送 |
B|账号与交易违规
| 编号 | 情形 | 起始档 | 封顶档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B1 | 游戏内线下交易(卖号/卖金/代充宣传) | 警告 | F2(限制交易30天)→ B2 | 仅宣传未成交从轻;实际成交扰乱经济从 B 档起 |
| B2 | 资源商/工作室批量账号 | F2 + B3 | B5(永久) | 走 5.3 批量流程 |
| B3 | 账号共享、租售(向他人出租出售账号) | 警告+强制实名核验 | B3 | 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第46条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;涉未成年人叠加 5.4 |
C|取名与资料违规
| 编号 | 情形 | 起始档 | 封顶档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C1 | 违规昵称/签名/头像(涉政、涉黄、侵权、冒充官方) | 警告+强制改名(首选手段) | B2(封号3天) | 拒不改→M3 禁言;仍不改→封号。禁言/封号是改名拒不配合的升级手段,不得跳过改名直接封号 |
D|作弊与安全违规
| 编号 | 情形 | 起始档 | 封顶档 | 特殊动作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D1 | 外挂、脚本、加速器 | B4(封号30天) | B5 | 先固证后处置;涉刑事线索走 5.2 |
| D2 | 利用 Bug 获利 | 被动受益:回收+警告;恶意重复利用:B2 起 | B4 | 区分「正常游玩受益」(只回收不处罚)与「恶意利用/传播教程」 |
| D3 | 盗号、诈骗其他玩家 | B3+冻结涉案资产 | B5 | 受害人另开救济工单;涉罪线索移送 |
| D4 | 恶意退款、冒充未成年人骗退 | 联动《黑产规则》 | — | 风控评分不得作唯一依据(R-11),处置前须完整核验 |
E|实名与未成年人相关
| 编号 | 情形 | 起始档 | 封顶档 | 特殊动作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E1 | 实名信息造假 | 强制核验+警告 | B3 | 与「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」区分——后者优先走未保流程 |
| E2 | 绕过防沉迷(租买账号等) | 处置账号+提示条例第46条 | B3 | 涉退款争议的处置隔离见 5.4 |
三、处罚手段字典与审批权限表
3.1 手段字典(由轻到重)
| 代号 | 手段 | 明细 |
|---|---|---|
| WARN | 警告 | 站内信送达,记录在案 |
| MUTE | 禁言 | MUTE-1=1h/MUTE-2=6h/MUTE-3=24h/MUTE-4=72h/MUTE-5=7天(封顶,不再翻倍) |
| LIMIT | 功能限制 | LIMIT-1=限制交易7天/LIMIT-2=限制交易30天/LIMIT-3=限制组队匹配 |
| RENAME | 资料纠正 | 强制改名、重置签名/头像 |
| BAN | 封号(登录封禁) | BAN-1=24h/BAN-2=3天/BAN-3=7天/BAN-4=30天/BAN-5=永久(=《封禁复核SOP》D 类封存) |
| HARDWARE | 设备封禁 | 与 BAN-5 同级,须法务会签 |
命名规则:处罚代号取行业通用英文整词(Warning/Mute/Limit/Rename/Ban/Hardware ban)
递增规则:同一账号同类违规再犯,按本类型表逐档递增;不设「无限翻倍」——到达封顶档后再犯的,升入下一类更重手段(如禁言封顶→功能限制→封号),不得在封顶档上继续加时。
3.2 审批权限(谁批+复核要求)
| 档位 | 审批人 | 复核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WARN、MUTE-1、MUTE-2 | 一线客服直接执行 | 组长次日抽检 ≥10% |
| MUTE-3、MUTE-4 | 客服组长审批 | — |
| MUTE-5、LIMIT 全档、RENAME | 审核专员+组长 | — |
| BAN-1、BAN-2 | 审核专员拟定+客服主管审批 | 独立复核人 ≠ 原决策人 |
| BAN-3、BAN-4 | 客服主管+风控会签 | 走《封禁复核SOP》六步全程(C 类) |
| BAN-5、HARDWARE、批量 ≥10 账号 | 客服主管+法务合规会签 | 走《封禁复核SOP》D 类流程 |
四、处理流程(六步)
① 受理登记 → ② 证据固定 → ③ 定性定档 → ④ 审批执行 → ⑤ 告知送达 → ⑥ 登记与到期复核
- 受理登记:来源=玩家举报/客服巡检/风控推送。建工单(30 分钟内响应),标记违规类型编号;举报必须回执。
- 证据固定:调取后台记录(聊天日志、操作日志、设备与 IP、交易流水)并赋予证据编号;玩家举证(截图/录屏)为辅助。证据不足→不处罚,可列入观察名单;禁止"先封了再说"。
- 定性定档:对照第二节总表定类型与档位;命中 5.1–5.5 特殊场景先按其要求处理;拿不准的一律升级提问,不得硬判。
- 审批执行:按 3.2 权限表送批后执行;BAN-3 及以上叠加《封禁复核SOP》六步;执行人 ≠ 复核人。
- 告知送达:按第六节五要素向账号注册人送达(站内信;封号类同步短信);未送达告知的处罚不得生效。
- 登记与到期复核:按第七节字段填毕工单;封号类到期前 10 个工作日复核是否恢复;解封后 24 小时内通知用户。再犯案件凭历史工单递增,不凭记忆。
五、特殊场景(命中先读本节)
5.1 涉政/涉黄/涉赌/涉诈——法定报告义务(最高优先级)
一线动作四件套:
- 立即停止传输:禁言、撤回、删除内容,关闭扩散入口(评论区/房间);
- 固定完整证据:截图+原始日志与数据导出(仅存截图不合格),赋证据编号;
- 分级上报:
- 红线情形——命中任何一条,1 小时内即时上报法务专线:① 涉政信息(不论量级,一律即报);② 疑似犯罪线索:招赌或为赌博平台引流、诈骗话术与引流、涉枪涉毒涉爆、儿童色情、现实威胁/人肉;③ 群体性或扩散苗头:同一内容多账号传播、跨平台发酵、媒体或监管来询;④ 行为人或受害人涉未成年人;
- 常规量(未命中红线的零星违法信息):完成第 1、2、4 项后直接登记《违法信息处置台账》(客服中心维护),不逐单找法务——由法务/安全接口人按属地网信要求定期汇总报送(默认月度,属地另有频次从其规定);
- 法务收到即时上报后分流三去向:重大事件即时直报属地网信(按属地时限,部分属地要求重大事件 1 小时内);犯罪线索移送公安;其余并入汇总台账;
- 报告一律由法务/安全接口人出口,一线不得对玩家说"已上报公安/监管";
- 处置按总表执行,但档位只升不降。
依据:《网络安全法》第47条(停止传输、消除、防止扩散、保存记录、报告)、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。具体条号表述由法务按现行有效文本核定。
5.2 疑似外挂/脚本
不打草惊蛇:不先处罚,先移交风控固证(检测日志、录像、样本)。确证后从 B4 起档;批量线索走 5.3。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刑事线索,由法务评估报案——客服侧只做"固证+移交流转",不做定性。
5.3 风控批量名单(自动化决策合规)
- 名单执行前人工抽检 ≥10%,误伤优先于识别率;
- 被处置用户申诉的,48 小时内由未参与初判的另一名专员复核(联动《黑产规则》5.1 第 4 条);
- 误伤处置=解封+恢复数据+合理补偿+书面致歉;
- 对外只表述"经复核已恢复",禁止披露算法、评分、误判率等风控内部信息(《个保法》第24条:自动化决策须可解释、可人工介入、可申诉)。
5.4 涉未成年人(与退款争议强制隔离)
- 不得以家长申请退款、被拒付、投诉、找媒体为触发条件处置账号(红线 R-03/B-01);
- 确需账号处置的,须有独立于退款争议的依据(系统规则、协议违反),走《封禁复核SOP》全流程;
- 退费同时的回档、关闭消费功能属对价性处置,须监护人书面同意,不是处罚,不占用本流程档位。
5.5 渠道服账号
- 官服:按本流程直接处置;
- 渠道服:按渠道规则同步执行,或引导用户至渠道客服,我方提供事实证据包(证据编号+时间线);工单记录渠道处理单号;
- 对外口径:"渠道账号的处置由渠道方按其规则处理,我方已提供完整核实记录"——不得承诺渠道方的处理结果与时限。
六、告知与申诉(一线必做)
告知五要素(缺一不得发出):① 处罚类型与期限;② 触发依据(《用户协议》条款号+可公开的事实摘要);③ 生效时间;④ 申诉途径与期限;⑤ 恢复条件。
申诉机制:
- 入口:客服专线/游戏内申诉通道/官网专区(与封禁SOP第六章一致);
- 期限:自处罚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可申诉;
- 时限:受理后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;
- 复核人:独立于原决策人;
- 申诉期间处罚不自动中止,但申诉期间不得延长处罚;解封后 24 小时内通知。
话术替换表:
| 禁说 | 改说 |
|---|---|
| 「永久封号没法申诉」 | 「您可以申诉,我们由未参与原判的复核人员重新核查,15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」 |
| 「系统判的,我没办法」 | 「处罚依据是《用户协议》第X条与这些核实记录,如果您认为有误,我帮您提交申诉」 |
| 「你去找法院」 | 「申诉、12315、调解、诉讼都是您的权利,我们先帮您走复核」 |
七、留痕与登记(工单必填字段)
必填字段:工单号/账号 ID/区服/违规类型编号/证据编号(≥1)/依据条款号/处罚档位/审批人/复核人/执行时间/到期复核日/告知送达记录/申诉与复核记录(如有)。
三条禁止:
- 禁止以 IM 群聊作为处置流转载体(群聊仅可作预警提醒;处罚的发起、审批、执行一律走工单);
- 禁止口头处罚不留单、事后补单;
- 禁止处置记录不附证据编号与条款号。
八、红线清单(触碰即问责)
| 编号 | 红线 |
|---|---|
| V-01 | 仅凭举报、无证据即处罚 |
| V-02 | 无《用户协议》条款依据处罚,或依据栏写「综合判断」 |
| V-03 | 处罚不告知申诉途径 |
| V-04 | 以群聊代替工单留痕 |
| V-05 | 涉政涉黄涉赌只做禁言,未固证、未上报 |
| V-06 | 批量封禁无人工抽检、申诉无独立复核 |
| V-07 | 以退款争议为触发条件处置账号 |
| V-08 | 对外披露算法、评分、误判率等风控内部信息 |
| V-09 | 一线越权执行高档处置(超 3.2 权限表) |
附则
- 与《封禁复核SOP》的关系:本流程是「违规类型 × 处罚梯度」的操作对照层;凡进入封号档(B3 及以上)与批量处置,一律叠加该 SOP 的六步流程、四隔离机制与申诉程序;两者冲突以《封禁复核SOP》为准。
- 附表:违规类型 ↔《用户协议》条款映射表(法务出具后随附,出具前各类型暂以【条款映射】占位,占位未补齐前 B 档以上处罚暂缓执行);
- 各档时长数值为总部基线,项目组可按产品形态从严调整、不得放宽;调整须经客服中心+法务备案。
- 本流程每半年复审一次;法规出台 5 个工作日内更新。
本文件条款解释以法务合规部书面意见为准。修订须经客服中心、风控安全部、法务合规部三方会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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